| 地区 | 温州 |
| 招录单位名称 | 温州市公安局(含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 |
| 职位代码 | 13303012018000001 |
| 职位名称 | 人民警察1(危险物品管理) |
| 职位类别 | 行政执法类 |
| 职位大类 | 行政执法类 |
| 职位小类 | 公安执法勤务类 |
| 招录人数 | 1 |
| 咨询电话 | 0577-89980134 |
| 职位简介 | 从事危险物品管理 |
| 学历要求 | 本科及以上 |
| 学位要求 | 学士及以上 |
| 性别要求 | 性别为男 |
| 现有身份要求 | 不限 |
| 政治面貌要求 | 不限 |
| 民族要求 | 不限 |
| 年龄要求 | 年龄要求18至30周岁(2021年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放宽至35周岁) |
| 专业要求 | 研究生所学专业要求为:分析化学或者高分子化学与物理或者无机化学或者有机化学或者化学工程或者化学工艺或者生物化工或者军事化学与烟火技术;本科所学专业要求为:三级专业目录化学类:不限或者化学工程与工艺或者制药工程或者能源化学工程或者化学工程与工业生物工程或者精细化工 |
| 是否加试心理测评 | 是 |
| 是否体能测试 | 是 |
| 是否加试专业 | 是 |
| 备注 | 1.要求双侧裸眼视力均4.8及以上;2.要求心理测评,要求体能测试;3.其他按公告规定的人民警察标准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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